從市場營銷定義的變化看企業的市場營銷趨勢
根據商務教育清談的觀點,目前營銷的定義學術界主要采用美國市場營銷協會的版本,除此外,國內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吳健安先生主編的《市場營銷學》所引用的美國市場營銷協會(AMA)對市場營銷的定義和隨后的解釋,可看出營銷概念在這五十年來的演變,也可從一個側面來理解市場營銷的內涵。
以下分別是AMA在1960年、1985年和2004年公布的定義:
1. 市場營銷是引導貨物和勞務從生產者流轉到消費者或用戶所進行的一切企業活動——1960年;
2. 市場營銷是(個人和組織)對理念(或主意、計策)、貨物和勞務的構想、定價、促銷和分銷的計劃與執行過程,以創造達到個人和組織的目標的交換——1985年;
3. 營銷既是一種組織職能,也是為了組織自身及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而創造、傳播、傳遞客戶價值,管理客戶關系的一系列過程——2004年。
從營銷理論的發展歷史來看,AMA于上個世紀60年代提出營銷定義時,正是市場營銷的革命時期,從觀念上說,是由以企業為中心的營銷觀念(生產觀念、產品觀念和推銷觀念)轉向以消費者為中心的營銷觀念的時期。在這個時期中,企業所面臨的問題多集中在利用現有資源高效率的將手中的產品和勞務等增值品轉移至消費者一端,因而營銷的定義也體現了這一內在需求,即企業中營銷的功能就是那些與在企業和消費者之間進行產品轉移相關的活動。
八十年代,當AMA進一步更新營銷定義時,服務營銷、社會營銷等概念已經出現并為人所接受。這時的營銷概念與1960版不同的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增加了對個人和組織的關注,即市場營銷所涉及的包括個人間、組織間,以及個人和組織之間的關系,并且在此關系之上要達到雙方的目標交換;二是將產品的內涵拓展到了除貨物和勞務以外的理念、主意,這為對產品的完備范疇的研究奠定了基礎,也使人更好的理解了企業與客戶之間的交換,實體產品(甚至服務)僅是載體,客戶真正從企業方獲得的、并且企業奠定競爭基礎的是與客戶之間的理念的共享(在綠色營銷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中,往往認為企業的目標市場客戶正是那些與企業有著共同社會責任感或者對社會責任有著認同感的群體)。
AMA提出的最新的營銷定義相比于1985版則更進了一步:在1985版將營銷視為一個過程的基礎上,進一步將這個過程定義為組織職能,以及價值傳遞的過程。將營銷視為組織職能,是因為營銷的理念必須在企業、甚至是合作企業的整個價值鏈中被認可和認同,它不可避免的融入到企業的組織職能中去。將該過程從產品的傳遞進化至客戶價值的傳遞,體現了以客戶為中心、企業價值產生于客戶價值的思想。而為了追求永續的發展和可持續的競爭力,就必須將這種客戶價值的傳遞有效化和持久化,即對客戶關系進行有效的管理,而不僅僅是對需求水平的管理。與此相關的企業行為和職能,將會有助于企業綜合的考慮其社會責任和自身利益,不但關注“小我”,也平衡關聯企業、周邊機構的利益,從生態和諧的角度達到一種共存。
【所屬欄目:解決方案】 【查看次數:4281次】 【發布時間: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