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頒布實施
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國家標準已于2012年12月31日發布,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認監委在《關于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認可[2009]44號)中規定,由于《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的內容適用于各類組織,屬于組織建立能源管理體系的通用要求。因此,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的依據應是以國家標準為基礎,根據我國不同行業能源使用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行業認證實施規則。
2制定背景
一、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制定的背景
能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中國資源不足,能源短缺已成為制約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現階段還是粗放型經濟,能源利用效率低,能耗高,造成能源嚴重浪費現象十分嚴重,能源的緊缺形勢又給我國的資源不足和環境治理造成巨大壓力。
節能工作是一個系統性、綜合性很強的工作。由于缺乏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和相互促進的科學的能源管理理念、機制和方法,就會造成能源管理脫節。使能源使用無依據、分配無定額、考核無計量、管理無計劃、損失無監督、節能無措施、浪費無人管等現象。一些思想前瞻的組織建立了能源管理隊伍,在能源管理中,逐漸認識到開發和應用節能技術和裝備僅僅是節能工作的一個方面, 單純的依靠節能技術并不能最終解決能源供需矛盾等問題。應用系統的管理方法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行為節能,進行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成為能源管理的關鍵。有計劃地將節能措施和節能技術應用于實踐,使得組織能夠持續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這不僅促進了系統管理能源理念的誕生,也推動了許多國家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的開發與應用。
(一)相關國家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的制定及實施情況
國際上有關國家制定并實施了能源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如英國能源效率辦公室針對建筑能源管理制定的《能源管理指南》、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NSI)制定的MSE2000《能源管理體系》、瑞典標準化協會制定的《能源管理體系說明》、愛爾蘭國家標準局(NSAI)制定的《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丹麥標準協會發布的《能源管理規范》等。此外,韓國也發布了相應的國家標準,德國和荷蘭也制定了相應的能源管理體系規范。另外,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和歐洲電氣技術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共同組建了一個特別工作小組,研制三個與能源管理有關的歐洲標準,其中即包括一項能源管理體系標準。[1]
(二)國際組織對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研制的推動情況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也在積極推進能源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的制定進程。2007年初至今,先后在奧地利、泰國和中國召開了3次關于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的國際研討會,特別是2008年4月在北京由國家標準委(SAC)和UNIDO共同組織召開的能源管理體系標準國際研討會上,ISO、UNIDO以及相關國家標準化組織的代表和專家就能源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的結構、核心理念、要素、與其他國際標準的差異等進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和討論,并就能源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的框架內容達成基本共識。這幾次重要會議的召開為我國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的研制提供了改進和完善的機會。
為推動能源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的制定,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成立了ISO/PC242-能源管理體系項目委員會,由美國、中國、巴西和英國共同承擔該委員會的相應職務,由美國和巴西承擔秘書處的工作。該委員會已于2008年9月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起草標準草案。[2-4]
3主要內容
二、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標準的主要內容
1、總要求:組織應建立并實施能源管理體系,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體系應覆蓋組織與能源管理有關內部過程和外包過程。
2、管理職責:包括管理承諾、能源方針、作用、職責和權限等方面的要求。
3、策劃:包括能源因素、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準及標桿、能源目標和指標、能源管理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4、實施與運行:包括資源,能力、培訓和意識,信息交流,文件控制,記錄控制,運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檢查與糾正:包括監視、測量與評價、合規性評價、不符合,糾正、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內部審核等方面的要求;
6、管理評審:包括總則、評審輸入、評審輸出等方面的要求。
三、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可能帶來的價值
1、樹立良好的社會責任形象,為節能減排做出貢獻;
2、有助于能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降低生產(服務)經營成本,有利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在能源資源價格不斷上漲時保持競爭力;
3、有利于滿足市場、用戶和各相關方的要求,有利于減少信貸和保險機構的風險,有利于吸引投資,有利于產品銷售和市場開拓;
4、有利于完成國家對下達的節能指標;
5、有利于獲得國家各類獎勵及財稅政策支持,如國家對節約每噸標準煤給予組織200-250元的政策補貼,條件是組織必須擁有完善的能源管理體系制度;
6、有利于為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做準備,培養能源管理方面的人才,為能源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7、有助于克服技術性貿易堡壘,甚至可以與國外相互認可,得到外商的青睞,擴大國際營銷渠道。
8、有利于建立節能減排的理念,樹立持續改進的信心,逐步形成節能減排的自律機制。
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
(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2008年8月11日)